政治
桃檢抗告成功 鄭文燦交保二度被撤銷 明繼續開庭

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涉收賄案,檢方兩度聲押失利,桃園地方法院9日裁定1200萬元二度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沒想到高院10日再次撤銷鄭文燦的交保裁定,發回桃園地院。
鄭文燦涉在2017年9月收受500萬元款項後歸還,觸犯《洗錢防制法罪》及《貪污治罪條例》,檢方6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押禁見,法官當日裁定500萬交保,檢方抗告成功,高院8日發回更裁。桃園地院9日重開羈押庭,再度做出具保裁定。鄭文燦的司機隨後將700萬元現金帶至法院,補足交保金額。
高院今日以「原審以案發至今已多年,被告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 1 年半,無串證、滅證可能性,認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被告的實質影響力,容有再斟酌之餘地」直接反駁桃園地院之判,桃檢抗告成功,鄭文燦交保二度被撤銷,桃院承辦法官定於明(11日)下午2點開庭。

Betty Li
2024 年 7 月 11 日 at 上午 3:57
感謝溏風報持續報導
Betty Li
2024 年 7 月 11 日 at 上午 3:58
要七進七出嗎?想看家裡放多少 $2000 面額的現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