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生活

林智堅、鄭文燦論文案重傷校譽!台大校長:陳明通應公開道歉

Published

on

圖/資料照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碩士論文涉嫌抄襲且情節重大,雙雙被撤銷碩士學位,2人的指導教授、前國安局長陳明通被台大教評會認定指導不周,但未達解聘程度,讓陳順利保住退休金,引發討論。對此,台灣大學校長陳文章28日晚間對這起學倫案首度表態,他以台大教授的身分直言,陳明通兩位學生學位接連遭撤銷,台大聲譽已經受到傷害,陳明通身為指導老師當然有責任,應該向社會大眾致歉。

台大教評會日前決議,陳明通未達應解聘程度,陳明通隨後也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指出,作為林智堅的論文指導教授,將繼續努力平反這項「世紀大冤案」,早日還林智堅公道與清白。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蘇宏達則強調「豈容作賊的喊冤?」他直言,鄭文燦、林智堅及陳明通3人已損及台大和台灣高教的「國際聲譽、嚴重影響社會觀感」,呼籲教育部和台大校方主動公布這3人的審定審議報告書,以昭公信。

對此,台灣大學校長陳文章28日晚間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他以台大教授的角度來看,論文品質把關是每一位指導教授應盡的責任,當一位老師有兩位學生學位接連撤銷,指導教授甚至也表示自己有論文撰寫的「公版」,因此老師當然有責任,「我認為他應當主動向社會大眾致歉。」

陳文章指出,台大是龍頭大學,老師對指導學生要有一定標準,發生這種事對台大校譽傷害很大;他直言,自己不太認同陳明通說這是冤案,既然2位學生學位被撤銷後未再採取後續申訴,陳明通身為指導老師、台大老師、台大校友,在指導學生上有責任,應該主動出面向社會大眾致歉。

對於外界多認為陳明通未被解聘,不符合社會期待,陳文章解釋,他了解這件事對台大校譽傷害很嚴重,但實際上教師法並無這種案例的罰則,找不到可以處理陳明通的條文,所以最後只能這樣處理,他也呼籲教育部修法,將教師對論文指導的責任納入,才不會讓類似案例往後不斷地發生。

至於審定審議書是否公開,陳文章認為,根據保密原則不予公開,台大不能違法,而且學生學位被撤銷,也接受此結果,審議書是否公開,並不會影響原來判決。


Advertisement
3 Comments

3 Comments

  1. 崔麗霞

    2023 年 6 月 29 日 at 上午 10:37

    還有什麼校譽—台大。

  2. 侯淑文

    2023 年 6 月 29 日 at 下午 10:25

    有羞恥心的人,才會道歉

  3. Betty Li

    2023 年 6 月 30 日 at 下午 9:52

    🤣🤣🤣 台大校譽與他何干?就不是正常人會幹的事兒。

Leave a Reply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Copyright © 溏風國際新創傳媒有限公司 │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電話:0977690913│ 唐風 創報於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