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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雄遭路燈電死 「國賠」判決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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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籍錢姓男子2018年來台騎自行車環島,行經高雄市路竹區時遭漏電路燈電擊死亡,家屬跨海要求1165萬元國家賠償,高雄市工務局養工處認為錢男是大陸地區人民,依法不能適用我國國賠。不過高雄地院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指出,「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因此可適用《國家賠償法》,判養工處須賠償463萬元,案經上訴二審被高雄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

判決書指出,錢男2018年8月12日來台騎自行車環島,16日晚間騎到高雄市路竹區大公路,左手碰觸編號「新達043」路燈,不料路燈漏電,錢男當場遭電擊趴在路燈下,陳男及其女兒路過發現,立刻對其急救並通報警消處理,但錢男到院前已死亡;事後陳女向警方透露自己也感覺觸電。

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鑑定,錢男左前臂外側至左手腕有明顯電擊燒灼痕跡,死因為「電擊性休克」,錢男家屬來台提國家賠償,要求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工處賠償精神撫慰、扶養費共1165萬元。

養工處否認過失,並指錢男是中國大陸地區人民,不適用《國家賠償法》,且請求扶養費等過高。但高雄地方法院認定,養工處疏於管理導致路燈漏電,有其疏失責任,並指出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第二款、第四款之意旨,「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並無禁止大陸地區人民請求國家賠償之規定」,最終判養工處敗訴,須賠家屬463萬元,兩造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但仍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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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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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omments

  1. 李祖寶

    2023 年 2 月 22 日 at 上午 10:46

    連路燈都會電死人 慶記之都實在太可怕了 一切都是塔綠班的功勞

  2. 崔麗霞

    2023 年 2 月 22 日 at 上午 10:49

    🙏🙏🙏🙏🙏🙏

  3. Joy

    2023 年 2 月 22 日 at 下午 12:27

    高雄養工處真的很惡劣。自己有疏失鬧出人命還找各種藉口逃避。垃圾。

  4. 子粲

    2023 年 2 月 22 日 at 下午 1:01

    養工處疏於管理導致路燈漏電。
    不管受害者是何國籍,養工處都有缺失,得負責賠償。
    人命無價呀!

  5. 陳淑文

    2023 年 2 月 22 日 at 下午 4:02

    生命之前人人平等且無價。像這樣的新聞事件如果攤在國際之間流傳是有傷咱們國家的形象與觀光。台灣最自以為傲的溫暖人情味是有溫度的。

  6. 阜可金欠

    2023 年 2 月 22 日 at 下午 5:19

    在高雄遭路燈電死 「國賠」判決出來了

  7. 侯淑文

    2023 年 2 月 22 日 at 下午 7:41

    人都被電死了,當然要負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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