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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收賄接受性招待!前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 法院裁定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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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被裁定延押2個月。(圖/擷自陳凱凌臉書)

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爆發貪瀆弊案,不僅收受現金,還接受性招待,南檢去年12月21日展開搜索行動,在陳凱凌住處查扣30萬元現金及某工程公司名片等證物,陳凱凌訊後坦承犯行,遭裁定羈押禁見。檢方認定陳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15日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台南地院昨(21)日下午召開延押庭,裁定被告自2月23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陳凱凌去年3月遭檢舉涉嫌貪污,台南檢調12月21日突檢陳凱凌中西區住處、台南市永華市政中心等6個處所,在陳凱凌住處查扣新台幣20萬元、牛皮紙袋裝有10萬元及一家工程公司名片等物,且帶回陳凱凌及2名證人偵訊。

檢方指出,陳凱凌不但坦承收受包商現金、甚至接受性招待,足認他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疑重大。同時,他也否認利用職務收受賄賂,與其配偶所證內容均前後不一,且互有出入,顯難採信。

台南地院指出,陳凱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刑法》第134條、第339條第2項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犯詐欺得利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罪嫌疑重大,且被告在羈押期間內,面對檢察官訊問,供述內容與證人仍有出入,尚有共犯待查。

台南地院認為,陳凱凌涉貪案情節尚未調查釐清,仍有共犯或證人尚待傳喚,事實足認為被告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被告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畏罪逃亡可能性甚高,上述羈押原因確仍存在,有事實足認有繼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的必要,因此裁定陳凱凌從本月2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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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omments

6 Comments

  1. Betty Li

    2023 年 2 月 22 日 at 上午 11:04

    感謝溏風報持續報導!

  2. Betty Li

    2023 年 2 月 22 日 at 上午 11:05

    可惡,真可惡

  3. 崔麗霞

    2023 年 2 月 22 日 at 上午 11:16

    前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 法院裁定延押2個月。
    收賄接受性招待!
    收賄接受性招待!
    收賄接受性招待!
    收賄接受性招待!

  4. 阜可金欠

    2023 年 2 月 22 日 at 下午 5:13

    收賄接受性招待!前台南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 法院裁定延押2個月

  5. 侯淑文

    2023 年 2 月 22 日 at 下午 7:36

    貪污舞弊,財產充公、關到死

  6. Elanyeh62

    2023 年 2 月 25 日 at 下午 8:20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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