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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韓國瑜勝訴!台聯主席誣指韓曾進少護所 判賠60萬道歉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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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前市長韓國瑜參選第15屆總統大選期間,台聯黨主席劉一德開記者會爆料指稱韓有黑底,曾跟過北聯幫大哥,因犯案進過少年觀護所、綽號「北聯韓副」。對此,韓國瑜因不滿被抹黑造謠憤而提告,台北地院今(19)判決最新出爐,刑事部分不起訴,民事部分劉一德須賠償60萬元,並連續登報道歉7天,可上訴。

檢方表示,經確認台南少觀所現存資料,並無韓國瑜遭收容的紀錄,認定劉一德言論並非事實,已貶損韓國瑜名譽,因此判民事賠償60萬元,並在臉書劉一德個人網頁連續刊登道歉啟事7天並設定公開置頂,可上訴。

至於刑事部分,法官認為,雖然韓國瑜沒有遭收容的紀錄,但劉已經多方查證才對外公開,雖然事後得知真相與傳播的事實有出入,也難認定有誹謗的實質惡意,與構成要件不符,屬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範疇,故將他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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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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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Comments

  1. judy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2:51

    這法院辦事兒還真是(牛步)!有沒有進入黑幫,得審理1~2年?一群拿錢的無恥法官!

  2. 李小路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2:59

    應重判,毀人清譽!
    韓總加油!

  3. 謝月松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3:07

    傷害已成,60萬而已🥴🥴

  4. 崔麗霞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3:10

    台聯主席誣指韓曾進少護所 判賠60萬道歉7天!
    爽字一個 造口業得不償失—台聯黨主席榴噫得。

  5. tina tina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3:15

    造謠抹黑太可惡

  6. Betty Li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3:23

    感謝溏風報持續報導👍

  7. Betty Li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3:25

    傷害已造成了!有錢就可以信口開河嗎?

  8. 蝴蝶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3:25

    真相遲到傷害已造成真惡列

  9. 陳淑文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3:31

    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嗎…?造謠抹黑名譽已經是事實,提告只是還其清白,但人格的傷害不是賠錢了事就能修復的。

  10. 林文廷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4:03

    韓國瑜勝訴!台聯主席誣指韓曾進少護所 判賠60萬道歉7天…..
    ##每次像這類毀謗、誣告都是在事過境遷好一段時間了,才還原真相和清白,實在是沒有太大意義…….

  11. 仲景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4:47

    法官不公正。既然查無紀錄怎麼又說有查證,如有查證就應知道無案底資料啊!

  12. 王常弘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5:01

    老天有眼,但傷害已造成。

  13. elanyeh62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5:05

    謝謝報導

  14. LEO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5:09

    判賠60萬道歉7天

  15. sunny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5:45

    +1

  16. 洪惠琴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6:22

    韓市長受苦了 好人有好報

  17. 吳玉慧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6:29

    效率果然是牛步!

  18. Avy Fang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6:44

    一個人的清譽只值60萬?
    更何況是在總統大選期間影響的是整個中華民國2300萬人的福祉!
    民進黨只剩抹黑造謠的功能!

  19. Amy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7:20

    韓總加油加油加油
    💪💪💪

  20. Rachel Lu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7:25

    60萬對他們來說不痛不癢,判當眾鞭刑啦

  21. 侯淑文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8:26

    關係著一個人的名譽,誣衊者為台聯黨主席!民事只罰這樣也太輕了吧

  22. Su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8:46

    雖然不滿意,勉強可接受!

  23. Chen moon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9:09

    韓國瑜市長被黑韓產業鍊,傷害至極,尤其是因不滿被劉一德抹黑造謠憤而提告,台北地院今(19)判決最新出爐,刑事部分不起訴,民事部分劉一德須賠償60萬元,並連續登報道歉7天,可上訴,判得這麼輕,不符合比例吧!

  24. 游志祥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9:24

    抹黑。抹臭。才罰60萬。太過份了。因該關到死。🔥🔥🔥🔥🔥🔥🔥🔥🔥🔥🔥🔥🔥🔥🔥🔥🔥🔥🔥🔥
    韓總辛苦了。就等你的穿雲箭。🇹🇼🇹🇼🇹🇼🇹🇼🇹🇼🇹🇼🇹🇼🇹🇼🇹🇼🇹🇼🇹🇼🇹🇼🇹🇼🥰🥰🥰🥰🥰🥰🥰🥰🥰🥰🥰🥰

  25. 俠女的夥伴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11:21

    韓國瑜因不滿被抹黑造謠憤而提告,台北地院今(19)判決最新出爐,刑事部分不起訴,民事部分🔥劉一德須賠償60萬元,並連續登報道歉7天,可上訴。👏👏👏

    以訟止謗,這類的抹黑造謠的人,不可姑息。

  26. 俠女的夥伴

    2021 年 11 月 19 日 at 下午 11:22

    檢方表示,經確認台南少觀所現存資料,並✖無韓國瑜遭收容的紀錄,🔥🔥認定劉一德言論並非事實,🔥🔥已貶損韓國瑜名譽權,因此判民事賠償60萬元,並在臉書劉一德個人網頁連續刊登道歉啟事7天並設定公開置頂,可上訴。

  27. 雨文

    2021 年 11 月 20 日 at 上午 1:26

    韓總受的委屈,終於還他清白!
    刑事部分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以後那些喜歡造謠生事的人,有恃無恐?

  28. 駁碧玉

    2021 年 11 月 20 日 at 上午 9:17

    先抹黑在抱歉遲來的正義是正義嗎

  29. 陳弗畔

    2021 年 11 月 20 日 at 上午 10:04

    “法官認為,雖然韓國瑜沒有遭收容的紀錄,但劉已經多方查證的事實有出入,也難認定有誹謗的實質惡意,與構成要件不符,屬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範疇,故將他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法官的認為很難認同,已在輿論造成傷害怎不是惡意誹謗呢?多方查證後沒收容紀錄,還硬要似是而非公告周知,不是惡意難道是助力?不知是憲法保障了什麼人權與言論自由,司法已死,果不其然!

  30. Joy

    2021 年 11 月 20 日 at 上午 10:39

    韓國瑜千萬不要心軟,這六十萬跟登報道歉一定要徹底執行。就算你不需要六十萬,給需要的單位也是一筆錢。一定要這些習慣說謊的人為他的行為付出代價。

  31. 樂淇

    2021 年 11 月 20 日 at 下午 12:03

    法官放屁! 擬就是蔡英文豬頭的走狗! 多方查證會查到有紀錄???!

  32. 在角落玩沙

    2021 年 11 月 20 日 at 下午 3:47

    綠營選舉奧步盡出,骯髒選骯髒贏,現在證明都是不實指控,難怪有人會說2020總統應該是韓國瑜。

  33. Anita

    2021 年 11 月 20 日 at 下午 10:46

    謝謝報導

  34. 車力

    2021 年 11 月 21 日 at 上午 8:35

    這種惡意中傷 判賠的太輕了 應該要重罰到沒有人敢再這樣做

  35. YY Hui

    2021 年 12 月 16 日 at 下午 6:12

    已經很透明了!還無中生有;高位的人怎麼都一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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