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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普悠瑪事故一審僅判司機有罪 罹難者家屬痛訴:有人甚至升官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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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2018年10月21日在宜蘭蘇澳新城站翻覆出軌,18人不幸罹難。宜蘭地方法院18日宣判一審結果,司機尤振仲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半,時任台鐵機務處柳姓副處長、綜合調度所吳姓所長判無罪。對此,事故罹難者及傷者家屬發布聯合聲明,直呼一審的結果,形同賞給他們一記熱辣辣的耳光,沉痛呼籲檢方提起上訴,「我們求一個公道,希冀那些生命無法承受之重,到我們為止。」

聯合聲明如下:

那些生命無法承受之重

再過兩天,事故就發生第三年了;這三年來,我們從痛哭失聲,到流乾了淚,沒有想到的是,今天竟然是這樣的結果。記得去年運安會林沛達主任調查官在公布最終事故調查報告受訪時提到:「我們認為超速不能歸咎司機,而是台鐵問題。」沒有想到的是,今天竟然是這樣的結果。

如果可以重來,是不是今天我們就不必承受這錐心刺骨之痛?如果可以重來,是不是今天我們就可以再次擁抱最愛的家人?因為知道無法重來,所以這三年來,我們不斷要求的,就是台鐵應立即改善缺失、究責失職人員。唯有如此,才可以避免發生在我們身上的悲劇,再次上演。

沒有想到的是,一審的結果,形同賞給我們一記熱辣辣的耳光,要我們如何能接受?我們沉痛呼籲檢方提起上訴,我們不懂艱深的法律,我們只求一個公道。希冀那些生命無法承受之重,到我們為止。

家屬感想:

普悠瑪事故後至今已經要屆滿三年,但感覺好像過了不只十年,過往生活完全改變,而且感覺已經距離好遙遠,尤其是今年太魯閣號又因台鐵工程管理疏失再度發生更大的遺憾時,才發現竟然短短的三年之內,會再度發生如此誇張的疏失,使得悲劇再度重演,而且又讓我們的親友在太魯閣事故中罹難和受傷,真不知臺鐵的改革居然如此讓人難以承受。

當初普悠瑪事故後,相關機關、單位所謂的痛定思痛,原來不是指他們,而是我們!是我們這些無辜的百姓以及罹難者的家屬。那些說要痛定思痛的單位、機關,讓我們一再的嚐到失去摯愛的痛苦,殘酷地讓我們朝思暮想已故的家人、朋友。

罹難的祂們可能是我們的父親、我們的的母親、我們的孩子,都是我們血與肉的一部分、悲歡與共的生命共同體,但今天我們已經感覺不到祂們了,祂們來不及長大跟我們分享祂們世界的美好,或者來不及頤養天年讓我們好好服侍,感嘆我們參與祂們的完整人生的權利竟然會一再的被剝奪!

但是,相關機關、單位他們不了解,三年來卻沒有改善疏失,容任這樣的事故一再發生,而且相關人等不但沒有被實質的追究責任,得到懲罰,有的人甚至還升官發財了!是怎樣冷血無情才能毫無羞愧的坐上那些位子?

再來,受傷的人呢?那些在上位者有想過他們嗎?他們至今有獲得相關單位、機關的良好照顧嗎?有些人的一生從此不良於行,那些在上位者知道這代表了什麼意義嗎?知道一再的進出醫院開刀復健的折磨,對傷者及家屬就像在地獄受懲罰嗎?在上位者了解當摯愛在眼前痛苦不已,自己卻無能為力的感覺嗎?

沒有!他們不知道!他們甚至還苛扣賠償的醫療費用,用他們擅長的行政程序設下重重關卡降低損失規避應負的責任,彷彿是受傷、不良於行的我們要乞求他們一樣。

這些一切的一切,都是我們家屬這三年來的每一天,我們好想問,我們只是去搭個火車,有做錯什麼事嗎?為什麼要讓我們承受這樣的懲罰呢?而那些應該負責的人為什麼可以沒有受到懲罰呢?

昨天,普悠瑪事故第一審刑事判決下來了,結果是僅有司機員應負過失致死的責任,其他相關人員均無過錯。

縱然司機員疏失而造成事故的部分,我們很感謝司法的裁判,但是鐵路系統這樣複雜的運作方式,不可能只要司機員一人出錯就會導致列車的翻覆的,會導致這樣重大的事故,其他相關人員必定難辭其咎,但遺憾的是,檢察官起訴時即已將相關人等排除在外,昨日法院判決更僅有司機員有責任。

我們的疑問是,臺鐵所採購的ATP遠端監控等等相關安全系統沒有安裝或連線,相關人員竟然不需要負責任?檢察官怎麼沒有調查這部分?這些問題難道沒有瀆職疑慮嗎?司法不用調查嗎?難道我們的傷痛、摯愛的犧牲,就只能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制度下被淡忘了嗎?希望作為人民最後防線的司法機關,能夠再繼續追查真相,還給我們一個公道!

家屬署名:
董明豪、董明偉、董彩玲、董雅玲、何國輝、何雅玲、陳美雪、游翰昇、林淑姜、林金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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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Comments

22 Comments

  1. 崔麗霞

    2021 年 10 月 19 日 at 下午 10:21

    底層人民的悲歌!

  2. Joy

    2021 年 10 月 19 日 at 下午 10:24

    骯髒的執政者。

  3. LEO

    2021 年 10 月 19 日 at 下午 10:26

    普悠瑪事故一審僅判司機有罪

  4. 崔麗霞

    2021 年 10 月 19 日 at 下午 10:32

    哀 不意外丫!

  5. Betty Li

    2021 年 10 月 19 日 at 下午 10:43

    感謝溏風報持續報導👍

  6. Betty Li

    2021 年 10 月 19 日 at 下午 10:45

    XXX 爛政府

  7. 蝴蝶

    2021 年 10 月 19 日 at 下午 11:47

    公道在哪裡一定要下架這一些無良的人

  8. Su

    2021 年 10 月 20 日 at 上午 12:28

    這種判決,誰會服氣?

  9. 陳淑文

    2021 年 10 月 20 日 at 上午 9:28

    三年了…等不到真相…等不到公平正義…等不到相關的賠償與政府單位的關懷…事過境遷很多人很多事早就雲淡風輕了,誰會記得發生什麼事…但時間再久家屬的心一樣痛、活下來的人一樣無奈,試問…政府給了人民怎樣的安全保障…小人物的悲歌有誰在意呢…

  10. 佳宏

    2021 年 10 月 20 日 at 上午 9:30

    普悠瑪事故一審僅判司機有罪 罹難者家屬痛訴:有人甚至升官發財

  11. 俠女的夥伴

    2021 年 10 月 20 日 at 上午 11:44

    😭😭😭😭😭😭😭😭😭😭😭😭

    事故罹難者及傷者家屬發布聯合聲明,直呼一審的結果,形同賞給他們一記熱辣辣的耳光,沉痛呼籲檢方提起上訴,「我們求一個公道,希冀那些生命無法承受之重,到我們為止。」😭😭😭😭😭

  12. Chen moon

    2021 年 10 月 20 日 at 下午 12:08

    普悠瑪事故歷經3年,第一審刑事判決下來了,結果是僅有司機員應負過失致死的責任,其他相關人員均無過錯,交通部和台鐵都沒有人負責,家屬傷慟可理解,重傷者機乎成植物人,對家屬言,真生不如死,竟有人還高升交通部長

  13. 李小路

    2021 年 10 月 20 日 at 下午 12:16

    民進黨爛政府,不用期待了!

  14. 雨文

    2021 年 10 月 20 日 at 下午 12:59

    看完~心很沈重!
    只是去搭火車,何錯之有?😭
    普悠瑪事故後,相關機關、單位所謂的痛定思痛,原來不是指他們,而是我們!😭是我們這些無辜的百姓以及罹難者的家屬。😭
    爛政腐~何時還他們公道,還我們平安乘車?真的不想賭命!

  15. 死魂曲

    2021 年 10 月 20 日 at 下午 1:45

    今日公祭,明日忘記。真是太好了,好到不行啊!
    人民的生命價值就是這樣,一直事故問題根本沒解決。
    是不是那天事故上面出現你親朋好友你才有感覺。

  16. 仲景

    2021 年 10 月 20 日 at 下午 5:27

    升官發財靠民爛黨!

  17. 呂秋玲

    2021 年 10 月 20 日 at 下午 6:02

    淪喪至此!

  18. Amy

    2021 年 10 月 20 日 at 下午 6:10

    民進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下架民進黨

  19. elanyeh62

    2021 年 10 月 20 日 at 下午 6:16

    謝謝報導

  20. 曾媛櫻

    2021 年 10 月 20 日 at 下午 7:49

    事實證明,真相擺明都無法定罪
    這種連帶責任的問題
    當然不用抗責,穩坐高薪
    民進黨執政如何會有公平正義

  21. sunny

    2021 年 10 月 20 日 at 下午 8:06

    呵呵

  22. 侯淑文

    2021 年 10 月 20 日 at 下午 8:56

    有功是上級、有過下屬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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