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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修訂電力設施空污排放標準 加嚴管制燃氣機組排放
為因應中火及中佳發電廠將增設燃氣機組,台中市政府啟動第四次電力設施加嚴標準,修訂「臺中市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促使相關產業能源轉型或提升空污防制設備效能;草案在今(16)日經台中市長盧秀燕主持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將送行政院環保署會商有關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實施後估計氮氧化物每年可減少1,074公噸,將有助改善中部空氣品質。
環保局長陳宏益今日於線上市政會議表示,這次電力業加嚴標準草案,除管制正隆后里廠、廣源、中龍鋼鐵等8座汽電共生鍋爐外,並針對中火目前所規劃113年至114年增建二部130萬瓩燃氣複循環機組,及中佳電力公司預計114年興建一部65萬瓩燃氣複循環機組加嚴標準。
陳宏益指出,這三部大型燃氣機組上線後,勢必增加氮氧化物排放;再加上燃煤電廠不僅會產生PM2.5,還會排放重金屬,影響健康甚鉅,經考量有加嚴必要,因此這次針對第三次加嚴標準時,遭中央刪除的10項非汞重金屬再次納入,以期督促業者持續改善並保護市民健康。
市長盧秀燕表示,依據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站監測數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含年初空污季期間),台中市空氣品質達14.1微克,首度優於國家空氣品質標準,同時也是中南部空品區第一個符合空品標準的縣市!而7月台中市PM2.5平均濃度來到13.2微克,較去年同期18.4微克,改善5.2微克,達到歷年最佳,更是低於全國測站平均13.7微克。
盧秀燕強調,雖然台中市的空品已逐步改善,仍需持續削減空污排放量,且空氣污染物不僅只有PM2.5,還有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等,針對中火及中佳電力公司未來設置燃氣機組會排放大量氮氧化物,市府會繼續加以管制,讓台中空品愈來愈好。
環保局說明,第四次電力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參考國外管制標準,加嚴氣渦輪機組及複循環機組的氮氧化物及氨氣排放限值,氮氧化物及氨氣自114年1月1日起應符合5 ppm,也規範氮氧化物小時平均值不得超過2ppm,如逾管制標準,可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罰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改善也得按次處罰,促使業者精準操作防制設備,達到氮氧化物減量及抑制氨氣逸散的雙重效益。
而在汽電共生設備鍋爐部分,加嚴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同時規範生煤用量須降至20%以下,從源頭降低生煤使用量。加嚴標準施行後,預估氮氧化物每年可削減約1,074公噸,將有助台中空品進一步提升。環保局重申,管制空氣污染的決心不會改變,也呼籲受管制對象應更積極著手規劃相關事宜,共同維護市民健康。
洪惠琴
2022 年 8 月 16 日 at 下午 6:10
👍👍👍
elanyeh62
2022 年 8 月 16 日 at 下午 6:26
謝謝
呂秋玲
2022 年 8 月 16 日 at 下午 7:03
加油!
崔麗霞
2022 年 8 月 16 日 at 下午 7:14
中市府修訂電力設施空污排放標準 加嚴管制燃氣機組排放
讚讚讚!
LEO
2022 年 8 月 16 日 at 下午 7:28
中市府修訂電力設施空污排放標準
Amy
2022 年 8 月 16 日 at 下午 9:21
盧市長加油加油加油👍
侯淑文
2022 年 8 月 16 日 at 下午 9:22
維護市民健康與生活品質
李祖寶
2022 年 8 月 17 日 at 上午 8:11
空氣污染的嚴重性 關係到老百姓的身體健康 一定要嚴格執行 盧秀燕市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