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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憲門檻逕付二讀綠跳腳 藍曝出席率狠酸:馬後炮好對上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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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將大法官釋憲判決門檻提高到2/3,昨(27)日在立法院會上順利逕付二讀,但事後民進黨立院黨團卻稱此修法架空憲法法庭。對此國民黨團反嗆,如果民進黨團有意見,為何院會處理本案時民進黨團委員出席三三兩兩,連20人都沒有,也沒有任何提案表示反對,是動員不力,黨團只能事後放炮對上交代了嗎?

國民黨團質問,現在總統兼黨主席賴清德的話,民進黨團立委諸公們都視為馬耳東風?身為執政黨立委連聽總統的話,出席立法院動員都開始消極抵抗?重要政策意見內部意見都無法整合?如果這是事實,多頭馬車、各行其事的民進黨政府才是現在中華民國最大的憲政危機。

另外,國民黨團指出,此次憲法法庭對死刑是否廢除的釋憲文中,要求必須三級三審所有法官都判處死刑,被告死刑才能定讞,無異形同實質廢死,未來針對罪大惡極的重刑犯要判處死刑將比登天還難,這樣如此違背民意的憲法法庭所做的判決,居然只要1/2大法官同意,就可以做出如此離譜的釋憲文,且依現行法令規範,法官現有總額因迴避、出缺及請假等各種事由而不足15人出席時,有大法官2/3出席,1/2同意即可,恐出現僅3、4位大法官即形成所謂多數意見而作成判決的狀況,難道不需要改革嗎?

以他國為例,國民黨團表示,參照現行與我國同為大陸法系的民主先進國家,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就特定事項案件,例如喪失基本權利、政黨違憲等案件,若作成對訴訟被告不利之裁判,須有該庭2/3以上法官之多數同意。又法國憲法委員會成員共9人,依據憲法委員會組織法第14條,須由至少7名委員才能作成決定。日本有15位最高法院法官,依據相關裁判事務處理規則須有9名法官出席,且為違憲判決時須由8名以上法官意見一致,都必須有絕對的多數共識,才能形成最終判決。

至於我國情形,國民黨團說,我國依據現行《憲法訴訟法》之規定,會出現僅3、4位大法官即形成多數意見而作成判決,連15位大法官中過半同意人數都湊不足的狀況,絕對少數就能成為憲法法庭最終解釋判決,如此粗糙、反民主的決議程序,這樣一個無法與國際民主先進國家接軌的憲法法庭,不應立即改革嗎?還是民進黨只想讓大法官、憲法法庭永遠淪為執政當局的「御用打手」?請民進黨大聲向全民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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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2 Comments

  1. Betty Li

    2024 年 9 月 28 日 at 下午 12:46

    感謝溏風報持續報導

  2. Allen

    2024 年 9 月 28 日 at 下午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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