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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委難產「考試院是受害者」? 她火大還原真相轟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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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屆考試院任期30日屆滿,但第14屆已確定無法如期就職,考試院會29日決議啟動權宜措施,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聲稱是迫於無奈,且考試院是受害者。對此,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透過臉書痛批,這種說法是「得了便宜還賣乖」,並還原事實強調,若說新屆考試委員難產會影響考生考試權利,這也是賴政府造成的,不要賴到立法院頭上。

「考試委員出缺,考試院是受害者?」翁曉玲指出,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這般說法,分明是得了便宜還賣乖,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等3個部會首長才是既得利益、受惠者,他們沒資格當考試委員,卻想利用考試委員出缺時統攬考試權,充當考試委員乾過癮!

翁曉玲強調,考試委員人事案無法審查,不是立法院的問題,而是賴政府杯葛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提起釋憲,造成法案凍結,以致無「法」進行人事案審查,若說新屆考試委員難產會影響考生考試權利,這也是賴政府造成的,不要賴到立法院頭上。

翁曉玲說,考試院明明還有其他可行措施,可以解決短暫時期的不便,例如可比照過去監察委員出缺時的作法,也就是在新任考試委員未到任前,授權所屬機關處室依其業務職掌辦理國家考試等例行或緊急業務,並於新任考試委員就任後的院會予以追認,「可是它偏偏採取一個明顯逾越母法,違憲、違法濫權的處理方式,自行修改會議規則,讓根本不具民意基礎和代表性的下級機關首長主導考試院院會」。她強調,此等違反程序規定組成的會議所作的每一項決定均是違法,考生大可質疑其作成決定的合法性與公正性。

她質疑,考試院日前已安排好明年3月前的國考試務了,根本不會影響考生權益,就算有什麼臨時狀況發生,承辦機關也可先依權責處理,哪需要搞一個違法會議來處理?且前考試委員、台大教授黃錦堂29日聯合報投書也警告考試院不要輕舉妄動。

「沒想到考試院還是咨意地作成『三人院會』的違法與違憲決定」,翁曉玲砲轟,賴政府執政百日,除立法院外,行政、監察、司法、考試等憲政機關全走了樣,僅具4成民意的少數政府竟敢如此囂張蠻幹,下個會期定要好好嚴審這些機關的經費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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