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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678萬在這裡搜出! 他諷民進黨大官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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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市長任內收賄,桃園地檢署27日起訴,並求處12年重刑,另調查局7月搜索鄭家時,還發現現鈔共新台幣678萬5000元。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大酸,原來民進黨的大官,家裡隨便就有上百上千萬現金,真的是「新台幣淹腳目」,不禁令人「肅然起敬」。

黃國昌表示,桃園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並求處12年有期徒刑,起訴書詳細描述鄭文燦收了500萬元辦事,以及如何為富商權貴提供地方中央一條龍的農地變更,都與他先前質詢所揭露過的內容一致。

黃國昌遺憾道,他曾質疑此等「量身打造」的「貼心服務」,絕非鄭文燦一人可以完成,應該向上追查,但目前起訴的範圍僅止於鄭文燦,「至於案子為何整整壓了7年,則是連提都沒有提!」顯然,法務部長鄭銘謙在立法院說「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只是在講空話,更讓人質疑,防火牆是否早就已經設好?

他批評,新潮流大阿哥鄭文燦雄厚的政治實力,也在本案中表露無遺,除了可以大剌剌地跟前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說「國發會我講好了」,還能「掌握」廖俊松遭監聽,並稱自己有看到監聽譯文,「政治黑手赤裸裸伸向司法,難怪人民對司法的信心直直落!」

黃國昌提到,起訴書記載鄭文燦在得知廖俊松遭到監聽後,除了返還500萬賄款以外,還一同把另外收受600萬不法的政治獻金也交還廖俊松,然而7月底鄭文燦台北的住處遭搜索,又另外遭查扣678萬5000元,不禁令人肅然起敬,「原來,當民進黨的大官,隨隨便便家裡就有個上百上千萬現金,真的是『新台幣淹腳目』!」

他強調,面對此一臭不可聞的貪腐弊案,絕不能因為鄭文燦被起訴就想到此為止,「到底是誰洩密、案子又為何一壓壓7年,一定要查清楚,否則總統賴清德向國人承諾肅貪是政府的重要工作,再次淪為一場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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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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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Betty Li

    2024 年 8 月 28 日 at 上午 1:44

    感謝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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