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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署急搬2法規當赴中禁團令 黃國昌狠嗆不知所云「令人噴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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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署日前突然要求旅遊業者即日起停止招攬赴陸旅行團,引起業者和國人譁然,也被踢爆沒有法源依據;觀光署昨(17)日則稱是依據《發展觀光條例》、「旅行業管理規則」作出決定。不過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質疑,《發展觀光條例》是以不確定法律概念作為違規事後處罰依據,而援引「旅行業管理規則」更是不知所云,讓他直言「如此的硬拗,真的令人噴飯」。

「民進黨政府還記得『法治國原則』嗎?」黃國昌提到,陳建仁率領行政院團隊到黨團禮貌性拜會時,他就特別針對近日引發民怨沸騰的中國旅行禁團令提醒陳建仁,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針對限制人民權利的行政行為必須有法律授權基礎,交通部、陸委會應妥善向社會大眾說明,而不是如同中國北京當局,上面的說了就算。雖然陳建仁說回去會盡快了解,但看完交通部回覆黨團的公文和觀光署對外發布的新聞稿,「真的令人失望透頂」。

黃國昌指出,交通部回覆黨團的公文以2020年政府因應Covid-19所頒布的禁團令作為說明,強調迄今未解除禁團令,然而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早已解編、Covid-19也已降為第4類法定傳染病,交通部到底在說什麼?法源基礎何在?說清楚很難嗎?或許是意識到前開說法根本禁不起檢驗;交通部觀光署又匆匆發布新聞稿,以《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9條第19款做為禁團令的法律基礎,認為組團赴中之經營行為「損害國家利益」,如此的硬拗,真的令人噴飯。

黃國昌續指,《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係以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作為違反評價規範之事後處罰依據,如何作為主管機關發布禁止命令之依據?交通部援引旅行業管理規則第49條第19款,更是讓人深感不知所云。他質疑,如此重大的政策限制人民基本權利,造成人民嚴重的損失,政府先是法律基礎說不清楚,之後說法又一日數變,看守內閣現在是把治國當成兒戲嗎?陳建仁的自省是出自真心,還是只是在演戲?

黃國昌直言,更可笑的是,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先前質疑禁團令的法律基礎,要求政府講清楚,民進黨立委鍾佳濱馬上出來潑糞,宣稱禁團客赴中是基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酸柯沒有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放在腦袋裡才會有這樣的論述,「現在被行政院洗臉成這樣,要不要出來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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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1 Comment

  1. 蝴蝶

    2024 年 2 月 18 日 at 下午 2:40

    旅遊業都在哭了、還在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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