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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話辱警「沒路用」!邱莉莉拍桌摔手機過程全都錄 判決結果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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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長邱莉莉(民進黨籍)去年12月競選議員期間,不滿遭人於網路上惡意攻訐,前往市警第二分局中正派出所欲提告訴,當場飆罵分局長朱信憲、時任偵查隊長林逸新「你們都沒路用」、「幹X娘」等語,過程屢次拍桌且摔手機而被起訴。台南地院審酌後,認為邱莉莉犯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邱莉莉時任第3屆台南市議員,也是第4屆第8選舉區議員候選人。111年12月7日晚間10時8分,邱莉莉因在競選期間遭他人於網路上惡意攻訐,至中正派出所欲提告妨害名譽。

邱莉莉進入中正派出所後,與時任局長方仰寧通話,方仰寧即以電話指示第二分局長朱信憲前往協助,因朱信憲與隊長林逸新正在督導擴大臨檢,隨後2人一同前往派出所。

未料,邱莉莉見到身穿警察制服的朱、林進所後,明知2人為依法執行職務公務員,仍對2人飆罵「你這次死啦」、「你們都沒路用」、「你保護我甚麼?你保護罪人啦!」、「幹O娘」、「你們都內神通外鬼」、「你這個分局長還內神通外鬼」、「你娘」等語;辱罵過程中邱莉莉還屢次拍桌、摔手機。

邱莉莉涉妨害公務案件,經警方報請檢方偵辦後,邱莉莉除偵查中部分供述,也委請辯護人具狀坦認犯行,與朱、林證述大致相符,並有案發當時中正派出所內監視器錄影畫面佐證,足認本案事證明確,邱莉莉犯行洵堪認定。

台南地院指出,邱莉莉對朱、林2人言詞,依現今一般社會通念,均屬侮辱、貶抑用詞,是對2人人格、工作能力的攻擊,超出客觀、理性批評範圍,且伴隨多次大聲拍桌、摔擲手機等行為,更屬非理性且具有侮辱、輕蔑意味,足令2人感到難堪與屈辱,而貶損其人格尊嚴,並動搖人民對國家公權力行使的可靠性與可信性,因此依《刑法》第140條之侮辱公務員罪,判處邱莉莉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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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omments

5 Comments

  1. 崔麗霞

    2023 年 8 月 3 日 at 下午 1:39

    哈哈哈 好兇出口髒話連串發。

  2. 林文廷

    2023 年 8 月 3 日 at 下午 9:01

    髒話辱警「沒路用」!邱莉莉拍桌摔手機過程全都錄 判決結果曝光

  3. 子粲

    2023 年 8 月 3 日 at 下午 9:56

    趾高氣昂惡形惡狀,自以為高人一等嗎?

  4. 李祖寶

    2023 年 8 月 4 日 at 上午 10:13

    囂張跋扈的政客 都是無腦百姓寵出來的

  5. 侯淑文

    2023 年 8 月 4 日 at 下午 7:46

    好大的官威啊,囂張跋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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