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蔡衍明告贏!網媒報導中時停刊「不符事實」 記者判賠20萬
2019年底《反滲透法》三讀通過,《上報》報導指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旺旺中時集團董事長蔡衍明研商對策,要求《中國時報》等相關媒體以停刊、停播作為抗議手段,蔡衍明痛批報導不實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今(2)日判經營《上報》的世代傳媒公司、總編輯和撰稿記者要賠蔡衍明20萬元,並移除報導網頁。
《上報》2019年12月31日發布以標題「【獨家】不爽反滲透法三讀,中共涉台系統爆動員中時停刊抗議」的報導,內容指為因應《反滲透法》強勢立法通過,國台辦秘密與蔡衍明及旺中集團高層研商對策。
報導指出,為了將《反滲透法》貼上箝制輿論、「開民主倒車」等標籤,國台辦高層要求在台灣報界歷史悠久、享有「主流媒體」地位的《中國時報》帶頭,率集團內旗下媒體《旺報》、《中天電視》、《中視》、《週刊王》等,以「停刊、停播」抗議方式,拉高反對《反滲透法》態勢。
蔡衍明認為報導不實,詆毀旺中媒體獨立專業的新聞媒體地位,損及名譽權,親率旗下《中國時報》、《工商時報》、《周刊王》聯名提告,對象包括《上報》所屬的世代傳媒公司、負責人王健壯、社長胡鴻仁、總編輯謝忠良、撰稿記者仇佩芬,要求移除該報導網頁,並刊登道歉聲明,給付蔡衍明500萬元。
《上報》等被告辯稱,撰稿記者仇佩芬在新聞界從業甚久,在業內擁有廣大人脈,2019年12月自旺中集團內部人員聽聞,高層指示針對通過《反滲透法》,最壞打算可能將報紙收掉,隨後向總統府高級官員查證,得知旺中高階主管有致電詢問《反滲透法》是否通過,若通過將會有大動作,仇佩芬評估消息可信度極高,才作成報導。
法官審酌,《反滲透法》2019年12月31日制定、2020年1月15日公告施行,期間《中國時報》均未因此停刊,可見《上報》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
再者,法官認為,根據記者仇佩芬提出相關LINE對話截圖,沒有人名、頭像或訊息時間,無從確認消息是否為總統府高官所傳;且《中時》總主筆戎撫天在偵查中證稱,停刊只是一種方案,並未形成政策,因此該報導無從證明國台辦有介入、《中時》將停刊抗議等事實。
法官認定《上報》報導不法侵害蔡衍明、《中國時報》、《工商時報》、《周刊王》名譽權,今判《上報》、記者和總編輯應連帶賠償蔡衍明20萬元,並移除報導網頁,不過由於報導至今已超過2年,已過相當時日,判決書未來也會公開上網,已達回復名譽的效果,因此不必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崔麗霞
2022 年 4 月 2 日 at 下午 5:20
法官認定《上報》報導不法侵害蔡衍明、《中國時報》、《工商時報》、《周刊王》名譽權,今判《上報》、記者和總編輯應連帶賠償蔡衍明20萬元,並移除報導網頁,不過由於報導至今已超過2年,已過相當時日,判決書未來也會公開上網,已達回復名譽的效果,因此不必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
《上報》所屬的世代傳媒公司、負責人王健壯、社長胡鴻仁、總編輯謝忠良、撰稿記者仇佩芬,要求移除該報導網頁,並刊登道歉聲明。
bsb
2022 年 4 月 2 日 at 下午 5:21
顏色有罪…
elanyeh62
2022 年 4 月 2 日 at 下午 5:57
謝謝報導
Joy
2022 年 4 月 2 日 at 下午 6:16
一堆媒體爛蛆,配合蔡英文政府打擊異己。
洪惠琴
2022 年 4 月 2 日 at 下午 6:42
糖風報👍
Chen moon
2022 年 4 月 2 日 at 下午 7:06
綠媒抹紅旺中媒體集團,無所不用其極,台北地方法院今(2)日判經營《上報》的世代傳媒公司、總編輯和撰稿記者要賠蔡衍明20萬元,並移除報導網頁。
李祖寶
2022 年 4 月 2 日 at 下午 7:37
中華民國的司法效率實在太差勁了 隨便一拖就是兩年 中天新聞團隊加油
LEO
2022 年 4 月 2 日 at 下午 8:20
網媒報導中時停刊「不符事實」 記者判賠20萬
Amy
2022 年 4 月 2 日 at 下午 8:35
蔡董
加油加油加油
侯淑文
2022 年 4 月 2 日 at 下午 8:55
造謠、誣衊只賠20萬,太少!而且還不需要登報道歉@@
游志祥
2022 年 4 月 2 日 at 下午 9:13
旺董辛苦了。遲來的正義。讚。讚。讚。❤❤❤❤❤❤❤❤❤❤❤❤❤❤❤❤❤🇹🇼🇹🇼🇹🇼🇹🇼🇹🇼🇹🇼🇹🇼🇹🇼🇹🇼🇹🇼🇹🇼🇹🇼🇹🇼👍🏻👍🏻👍🏻👍🏻👍🏻👍🏻👍🏻👍🏻👍🏻👍🏻👍🏻👍🏻👍🏻👍🏻👍🏻
Su
2022 年 4 月 2 日 at 下午 10:05
讚!蔡董加油!
在角落玩沙
2022 年 4 月 2 日 at 下午 10:32
大街打人,小巷道歉,已經夠扯了;不用道歉,何來回復名譽?
俠女的夥伴
2022 年 4 月 2 日 at 下午 10:39
蔡衍明痛批報導不實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今(2)日判經營《上報》的世代傳媒公司、總編輯和撰稿記者要賠蔡衍明20萬元,並移除報導網頁。
蝴蝶
2022 年 4 月 2 日 at 下午 10:44
遲來的正義
陳淑文
2022 年 4 月 2 日 at 下午 11:19
做不實傷名譽的報導,不用登報道歉還只罰20萬,這樣有還其公道嗎~司法正義是保護誰啊~
樂淇
2022 年 4 月 3 日 at 上午 1:08
才賠二十萬? 應該判抄家才對!
李祖寶
2022 年 4 月 3 日 at 上午 11:19
監督的力量溏風報團隊加油辛苦了
紀大大
2022 年 4 月 3 日 at 下午 12:14
旺旺加油!!!
LTC
2022 年 4 月 3 日 at 下午 5:01
教訓不良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