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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陳菊請假超過一年沒上班 黃國昌質疑為何不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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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長陳菊去年底因病請假,迄今已超過一年。(圖/國家人權委員會提供)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31日審查《政務人員條例》草案,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以監察院長陳菊請假超過一年為例,痛批現行政務官請假制度毫無規範,讓監察院變成「肥貓院」,即使沒有院長也照樣運作。監察院則回應,陳菊所有請假均依法定程序辦理。

黃國昌質疑:請假超過一年為何不辭職?

黃國昌在質詢時指出,陳菊自2024年12月開始請假,至今已超過一年,雖然生病請假人之常情,但國家必須要有明確制度來規範政務官請假。他直言:「擔任如此重要的政務人員,超過一年無法上班還決定不辭職,這是每個人的政治選擇,但也因為現在沒有《政務人員法》規範,否則應該已經構成請辭事由。」

黃國昌更批評,重要政務人員一年沒上班還不辭職,難道監察院是「肥貓院」,沒院長也沒差?他強調民眾黨支持《政務人員條例》立法,就是為了解決政務官「無法可管」的問題。

監察院:依規定先請特休再請延長病假

面對質疑,監察院人事室主任劉佳慧詳細說明陳菊的請假程序。她表示,根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因重大傷病非短期能治癒情況下,可以在核給的病假、事假等均用盡後,兩年內可以請最多一年,加上陳菊的公職資歷較長,休假部分有30天,陳菊的事、病、休假依規定可休65天。

劉佳慧強調,陳菊是去年12月底請假,但是今年開始在請完事、病、休假後,才會再請延長病假,因此目前延長病假未滿一年,完全符合法規。

銓敘部長承認聽不懂規則複雜性

現場也出現尷尬一幕。銓敘部長施能傑在回答時表示,陳菊可以先把休假請完,兩年裡最多可以請到一年,目前扣除事假、病假等,在這之外的請假還未滿一年。

黃國昌當場回應:「我是一個法律人,我已經聽不下去了」,他表示病假就病假、事假就事假,質疑為何要將不同假別混在一起計算。施能傑則承認不清楚個案細節,需要實際了解。

藍委推動政務官請假法制化

提案召委、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目前對政務人員監督規範不足,其任免、行為規範、行政中立、俸給、請假等權利義務事項,不是沒有就是散見於各法令中,不利於國家治理運作。她近日提案修法,希望未來能讓政務官請假法制化,有別於公務員。

翁曉玲批評考試院,過去從民國87年至101年五度提出相關提案,但現在卻主張應由行政院為主管機關,對真正有權力的政務人員卻擺爛,真的失職怠惰。

陳菊健康狀況成謎 傳農曆年前出院

75歲的陳菊去年底因重感冒住院,健康檢查時發現右腎長有3.5公分腫瘤,開刀切除後原本預計出院,但在出院前一天發生左腦血管阻塞,緊急搶救後住進自費國際病房持續復健治療至今。期間陳菊依規定請假,並自願放棄每月薪資。據媒體報導,陳菊復原狀況比預期好,預計農曆年前出院,並於年後返回崗位上班。相關人士轉述,陳菊住院期間曾向賴清德總統表達請辭意願,但未獲准,主因在於提名人選恐怕藍白陣營都不會同意,因此傾向由陳菊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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