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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網友霸凌辱罵「垃圾」 邱于軒獲賠20萬元定讞

吳姓男子4年前在公開粉絲專頁內,辱罵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是「沒有民主素養的垃圾議員」,邱截圖蒐證後,提告求償1元並登報道歉,而高雄地院審理後,也判吳男需賠償邱象徵性「1元」,並在4大報紙登報道歉,但由於去年憲法法庭宣告「強制公開道歉」違憲,道歉部分廢棄發回更審、求償1元也駁回,因此邱于軒在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審理時,變更求償30萬元,昨(29)日判決出爐,吳男須賠償20萬元定讞。
2019年5月,臉書粉絲頁「打馬悍將粉絲團」張貼邱于軒於議會質詢槓上其他市議員片段,有多名網友留言批評邱,其中吳男還說「沒有民主素養的垃圾議員,上次還造謠海音開放了民眾只會去上廁所沒錢聽音樂」;幾天後被邱于軒提告後,吳還在同條貼文底下留言,「我被告了耶~讓大家欣賞一下這垃圾的玻璃心吧!」

圖/翻攝自「打馬悍將粉絲團」
2020年4月,高雄地檢署偵查後認為吳男是針對具體事實評論,不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因此不予起訴;沒多久,「打馬悍將粉絲團」將吳男不起訴書的新聞連結分享在粉絲專頁,並稱「邱于軒被認證了」等語,此時又有數千則留言在罵邱于軒,該貼文還被分享500多次。
邱于軒在檢方不起訴後,向吳男提起新台幣1元的民事求償,並要求他在「打馬悍將粉絲團」臉書社團公開貼道歉聲明,20日內不得刪除該貼文;不過吳男卻堅稱,「垃圾議員」該用詞乃對事不對人,甚至主張是邱于軒自身的行為造成名譽、地位受損。
吳男不認錯的行徑,讓邱氣得當庭更改求償內容,改為要求對方應在4份報紙頭版上刊登道歉啟事一日,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判決吳須賠償1元且附以4大報刊登道歉聲明,吳男不服提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上訴審維持1元賠償,道歉聲明改登電子即時新聞及在他個人臉書刊登7天,判決至此,吳男還是不滿繼續上訴。
不過,由於憲法法庭宣告「強制公開道歉」違憲,因此最高法院將強制道歉部分廢棄發回高雄高分院,賠償1元部分則定讞;更一審開庭後,邱于軒針對道歉部分,變更要求賠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但合議庭法官認為吳男以不堪偏激言論辱罵她,與公共利益無關,不過已逾越言論自由的範圍,確定屬人身攻擊,同時審酌兩造地位和經濟狀況,認為賠償20萬元較合理,全案不得再上訴。

崔麗霞
2023 年 3 月 30 日 at 下午 6:37
哈哈哈吳男應該很有錢囉~~~
蝴蝶
2023 年 3 月 30 日 at 下午 6:43
水ㄛ
游志祥
2023 年 3 月 30 日 at 下午 8:50
罰款太少了啦…
侯淑文
2023 年 3 月 30 日 at 下午 9:00
罰的好
林文廷
2023 年 3 月 30 日 at 下午 9:02
正義終於得以伸張✊✊✊✊✊
子粲
2023 年 3 月 30 日 at 下午 11:18
「強制公開道歉」違憲???
所以 公開霸凌沒事,要求同等級別的道歉 是強制公開道歉?
Joy
2023 年 3 月 31 日 at 下午 12:20
塔綠斑劣根性甚強,大家真的不要對他們客氣,否則,會繼續有更多人受害。對這些不把自己當人看的人,大家就不必顧忌。
南郎
2023 年 3 月 31 日 at 下午 12:33
現在的司法體系快變成綠一色了…
李祖寶
2023 年 3 月 31 日 at 下午 12:34
這種無藥可救的人 最好罰多一點
陳淑文
2023 年 3 月 31 日 at 下午 4:12
不知悔改的人罰20萬元都嫌太少,重重罰才能遏止這種謾罵別人還一副洋洋得意忘形的態度。
LTC
2023 年 4 月 2 日 at 下午 3:36
垃圾不覺得自己是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