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快訊

「判死刑比登天還難!」 藍委提無期徒刑分3級:終身不得假釋

Published

on


37名死囚聲請的「死刑存廢釋憲案」20日下午由憲法法庭作出判決,宣布認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檢察官出身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26)日在記者會上痛批大法官創設重重限制,導致判死刑比登天還難,根本沒想過被害者家屬心情,並預告他將提案修法,新增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甚至不排除發起反廢死公投。

吳宗憲指出,針對37名死刑犯,大法官已裁示其中2名擄人勒贖並撕票的死囚黃春棋、陳憶隆,可以請求檢察總長,或是檢察總長依職權決定非常上訴、翻案重審。另包括驚世媳婦(殺害媽媽、毒殺婆婆老公的林于如)等3位死刑犯,當初判決皆有提到精神障礙情形,依據大法官標準,也可請求非常上訴。

再加上大法官要求殺人情節必須「最嚴重」才能判死刑,吳宗憲點名提問檢察總長,「其中王鴻偉因求愛不成、砍殺女友176刀,是否屬最嚴重情節?」法務部又何時執行死刑?還是又要搬出死刑執行規則,逃避執行?

吳宗憲並指,大法官這次埋下3大魔王關卡,分別是「欠缺就審能力,不能判死」、「法官須一致決」、「欠缺受刑能力不能處死」。其中「就審能力」部分,對身心障礙被告,依法一定要有律師幫他辯護,如果沒錢,法院也會派公設辯護人給他,還要求不能判他死刑,「不就導致殺了人的被告只要在審判時裝瘋賣傻,就可免於死刑的懲罰?」等於是犯殺人罪反而越不容易判死。

吳宗憲也抨擊大法官要求每個審級法官要一致同意,才能判死,簡直讓每個殺人犯在生死門前碰運氣,一旦遇到廢死派法官,就會造成「少數否決多數」、「多數服從少數」的專斷結果。

吳宗憲還提到,我國並沒有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現行刑法雖規定服刑滿25年就可以聲請假釋,但根據法務部112年的統計資料,無期徒刑只要17.9年就可以假釋,如此降低犯罪成本,恐讓再犯率升高。

因此他建議將無期徒刑分為三級,一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行制度25年可聲請假釋;另外新增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40年方得假釋;以及三級無期徒刑,即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最後吳宗憲表示,社會有超過8成的人認為死刑有必要,國民黨會開始集結修法、展開民意行動,甚至發起反廢死公投案也在考量之內,屆時他會給黨團最好、最專業的建議。


Advertisement
Click to comment

Leave a Reply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Copyright © 溏風國際新創傳媒有限公司 │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電話:0977690913│ 唐風 創報於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