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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貪案有冤情? 律師驚揭「1關鍵疑點」:完全偏離最高法院判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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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2020年擔任立委期間,涉詐領助理費共46萬30元,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罪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但認定金額僅12萬3128元,並沒收犯罪所得11萬6514元。對此律師葉慶元直指,台北地院對於挪用的金額是否用於「公務相關目的」完全沒討論,「這不符合最高法院一貫的見解」。

「我沒有什麼必要幫高市長說話,我跟民眾黨也沒交情,但台北地院這個判決,完全偏離最高法院對民意代表挪用助理費的相關判準」,葉慶元昨(26)日表示,依據最高法院的穩定見解,浮報助理費固然不法,但只要挪用金額用於公務,即欠缺不法意圖、不構成貪污

回到高虹安的案子,他指出,台北地院只論斷高虹安挪用12萬元左右的錢,卻未對挪用金額是否用於「公務相關目的」進行討論,「這不符合最高法院一貫的見解」

至於貪污金額12萬遭判7年4個月,這樣的刑期會不會太重?葉慶元認為社會自有公評,雖有朋友告訴他「法官政治色彩太鮮明」,但他仍保持著純真的期待,「希望這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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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2 Comments

  1. Betty Li

    2024 年 7 月 27 日 at 下午 1:12

    感謝持續報導

  2. Betty Li

    2024 年 7 月 27 日 at 下午 1:13

    生官發財,請走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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