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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復性罷免」將遍地烽火? 趙少康祭1招反制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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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合推的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通過後,引發綠營不滿,有意發動地方立委罷免戰。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呼籲,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應立即修正,以改善當選票數高、但需罷免票數少的奇怪現象,並強調為了政治安定性,不應動輒發動罷免,尤其是「輸不起的報復性罷免」,更不值取。

趙少康指出,現行《選罷法》對於單一選區,當選票數高但需罷免票數少,對於複數多選選區,當選票數少但需罷免票數多,都是奇怪的現象。

趙少康以立委或縣市長單一選區為例,競爭激烈選區投票率大概在70%上下,主要由2位候選人捉對廝殺,當選票數應該在36%以上,落選者也應該會有超過四分之一,即25%的選票。但當選者被落選者陣營仇恨動員罷免時,很有可能獲得25%的罷免票數而被罷免,因為仇恨力量大,原來支持者再投票意願不會太高。

趙少康再以實際數字解釋,假定某選區全體選民100萬人,投票率70%投出70萬票,當選者需要35萬票以上,落選者拿到35萬票以下。但罷免時只要有25萬投罷免,且多於反對罷免者,原當選人就會被罷免,「當選需要35萬票,罷免只要25萬票,差10萬票,合理嗎?」

趙少康認為,我國公職人員現在都是四年一選,沒有萬年公職,定期改選就是定期淘汰,為了政治的安定性,除非公職人員極端不適任,否則不應該動輒發動罷免,尤其是「輸不起的報復性罷免」,更不值取。

「《選罷法》應該立即修正!」最後趙少康建議,罷免票數需要多過當選票數,「我10萬票當選,你就不能夠用9萬票甚至更少罷免我,而是必須用10萬票以上,才能罷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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