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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控國會改革「無差別調查民眾」 他痛批認知作戰:全是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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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針對「國會改革五法」提出覆議案,國民黨立委黃健豪今(7)日在立法院國是論壇表示,這次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對象是「國會本身」,與行政權有何關係?立法院的事居然由行政院提出覆議,這才是一件值得憲法法庭思考是否違憲的事。

黃健豪指出,《立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正,只是讓國會正常化,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我不知道,讓官員不再說謊,對行政院來說,到底哪裡有窒礙難行的地方?」

黃健豪直言,過去民進黨為了護航政策,行政院長在院會公然拉業者背書,支持萊豬政策,被業者打臉;行政院發言人公然指控牛肉麵業者使用含萊克多巴胺,又遭業者打臉;疫情期間,對高端疫苗有沒有決標公告,也是行政院長在院會上說謊。以上種種,都是立法院要推動國會改革的正當理由。

黃建豪進一步表示,再看到行政院提出的覆議「7大理由」,裡面就有4條在說謊,這是由行政院的高度「製造假消息進行認知作戰」,就如同之前的萊克多巴胺事件一樣,2條在指導立法院開會,1條在做憲法解釋。「7大理由」就是將聽證權、調查權、藐視國會等概念全部混為一談,尤其那句「無差別調查民眾」根本無中生有,帶頭混淆製造社會恐慌。

至於一般民眾到底能不能來立法院出席證言?黃建豪分析,現行未修法的情況下,立委職權本來就可以邀請非政務官列席,修法後這個標準並未改變,只是更加強調在監督制衡行政院的範圍行使調查權,只有跟政府議案或標案密切相關的「綠友友」,才會被邀請協助調查,多數民眾根本不可能也無理由成為調查對象,所謂「廣場大媽都能調查」、「台積電也能調查」,從頭到尾都是假消息。

黃健豪舉例,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過去擔任立委期間,就曾邀請包含陳為廷等社會人士至立法院備詢,鄭當時也說,「應充分給予人民到國會表達意見的權力」;而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前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在2012年12月13日主持公聽會時也主張,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67條規定及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61號,委員會開會時可邀請政府官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黃健豪直言,這次行政院將違反民主原則、違憲等理由納入「窒礙難行」,才是真正的違憲之舉;行政院如果能跳過憲法法庭定義違憲,並作為覆議的理由,這才是完完全全的「行政擴權」。如果作為國會議員,對行政權的擴張與打壓默不作聲,甘於成為行政院的轄下機關,那才是真的「國會香港化」、「國會人大化」。

最後黃健豪強調,透過這次修法,是希望讓中華民國的國會官員,在立法院不再有說謊和逃避監督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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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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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Betty Li

    2024 年 6 月 7 日 at 下午 11:34

    感謝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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