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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違個資法「竟由電信業者說了算」? 她怒轟NCC怠惰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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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近日一席「透過手機基地台訊號分析參與抗議群眾組成」的言論,引來各界質疑侵犯人民隱私等疑慮。曾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的國民黨立委翁曉玲3日於立院質詢時批評,此次風波突顯NCC不僅怠惰還嚴重違法失職,有關電信服務定型化契約的個資保護相關條款,至今都非常簡單,對去識別化是否達標、有無符合《個資法》規定等,竟然都由業者自己說的算,NCC在12年間毫無作為,令人遺憾。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日上午以「國家機器以手機定位、分析個資特性等方式侵犯人民權益」為題,邀請NCC、數發部等部會進行專題報告。

翁曉玲質詢時提到,王義川風波突顯NCC作為電信事業主管機關,在電信事業大數據分析及運用上的管理出現問題,三大電信業者販售人流分析大數據資料已行之有年,而可販售的人流分析服務,包括用戶的年齡、性別、手機型號等基本資料,和曾瀏覽的網頁、網路社交活躍度等數位通路足跡,及長期停留地點等傳統電信數據和行動通信足跡,甚至還能客製化提供特定資訊。

翁曉玲直指,中華電信直接在官網載明可提供人潮客群分析平台,精準程度包含相關人士的國籍,遠傳電信同樣提供人潮客群分析服務,精準到用戶的手機型號、階級等,但這些作法依現行《電信管理法》是否合理?陳耀祥答詢表示,很多大數據分析已非《電信管理法》範圍,要由數據利用相關法令規範;翁曉玲質問,NCC都沒有責任?陳耀祥回應,並非沒有責任,個資保護當然要落實。

翁曉玲再指,不僅業者提供服務,連內政部的電信信令人口統計資料,民間組織也可依自身需求,彈性調整指標權重,但該份調查是基於公共利益或公共政策所製作的統計資量,卻還可以對外收費販售,被蒐集資料的電業用戶是否知悉?陳耀祥答覆,相關規定在定型化契約都有列明。不過,翁曉玲提到,依照《電信管理法》第9條,業者需保密用戶所產生的紀錄,若違反將課處重罰。

翁曉玲痛批,在現行的個資保護相關條款,NCC不僅怠惰還嚴重的違法失職,事實上,消保會在2012年修正的定型化契約,就清楚要求電信業者對所掌握的用戶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且不得隨意對第三人揭露,但這個條文至今都沒有修正,使電信業者的保密條款直到現在都非常簡單,對所謂的去識別化是否達標、有無符合《個資法》規定等,都是由業者自己說的算。

對於陳耀祥指稱會要求業者依個資維護計畫處理,翁曉玲批評,這就是NCC的怠惰,電信業者是NCC要監理的單位,但NCC至今都未修正定型化契約條款,未要求電信業者善盡責任保障用戶的權益,甚至對用戶是否知悉自身的資料已被蒐集用作大數據分析、能否有選擇退出個資蒐集計畫的權利,NCC都毫無作為。

「不要把這些問題都丟到《個資法》!」面對陳耀祥宣稱契約有告知當事人,翁曉玲也砲轟,陳耀祥所謂的告知其實非常抽象、模糊,「請問在座的各位,你們知道你們有哪些資訊是被電信事業所運用嗎?以及他們蒐集資料之後是怎麼樣再利用嗎?我們一般的老百姓是完全無所知,而您擔任了NCC主委6年、委員8年,整個NCC看起來在這方面是沒有作為的,本席感到非常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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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omments

3 Comments

  1. Betty Li

    2024 年 6 月 4 日 at 上午 10:41

    感謝報導

  2. Betty Li

    2024 年 6 月 4 日 at 上午 10:42

    人民太難了!

  3. 紀大大

    2024 年 6 月 4 日 at 下午 12:55

    一切綠色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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